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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式傢俱發展的一百九十年曆程 | 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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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年出貪官,也弘揚反貪正氣。一朝首貪嚴嵩被罷官抄家,其家產帳目清單條目眾多,文字數量竟然達六萬餘,不但成書,還竟然出版,將真相大白於天下。反諷的是,書名又竟然為《天水冰山錄》,意為“太陽一出冰山落”,充滿對正義的歌頌。嘉靖四十四年,嚴嵩被革職,時為1565年。明人王世貞說:“分宜(嚴嵩)當國,而子世蕃挾以行黷天下之金玉寶貨,無所不致。”(明王世貞:《觚不觚錄》。

嚴氏抄家帳目記錄了其20年主政期間之鯨吞物品,可謂當朝的財富博覽。琳琅滿目的珍奇寶物中,記載了一些與“(黃)花梨”相關之器,計有九處,如“牙蓋花梨鏡架一個”“花梨小木魚一個”“玉廂花梨木鎮紙一條”“花梨木一拜帖匣”“牙廂花梨木鏡架一個”“花梨木魚一個”“小花梨木盒一個”“花梨木錐一件”“素漆(按:髹漆後未加紋飾)、花梨木等涼四十張,每張估價銀一兩”。這是明代史料中最早成系列關於黃花梨傢俱的記載。(神州國光社:《天水冰山錄》,1936年)。

此書中關於嚴嵩府內傢俱的記錄極多,多達八千餘件傢俱中,大多是大漆、嵌螺鈿傢俱。其中包括大型者有“屏風、圍屏共一百零八座架”大理石螺鈿雕漆“床共一十七張”“各樣床計六百四十張”。嚴家很少的黃花梨器物中,沒有大器型的,如沒有黃花梨之桌、案、椅、屏風、羅漢床、架子床等。其所記載“花梨”傢俱種類稀少,級別較低,同時數量極少、可見嘉靖年間,黃花梨傢俱處於起步階段。

張輝:明式傢俱發展的一百九十年曆程

明末清初黃花梨直牙頭平頭案

還有其文字中“素漆涼床”和“花梨涼床”一起記錄,表明黃花梨傢俱初始使用,在當時匆忙和混亂的資料記錄中,黃花梨涼床尚未單獨立項,尤其是估價為“一兩”白銀,價格低廉不抵漆飾傢俱,還引起了當代一些研究者的疑惑。每張黃花梨涼床價值“一兩”白銀之原因,可以如此解讀:

其一,歷代查抄贓物的價格之折算,不乏當局操柄者營私肥己的勾當,是權力行為,不是市場行為。正如清嘉慶皇帝下令抄查清代貪官和坤家產時,便有此類感觸,指責變賣價格為實際價值的十之二三。

其二,當時黃花梨傢俱剛剛問世,價格尚不透明,沒有廣泛認同的市場標準價格。其二亦助其一奸道可行。

另外,嘉靖初年,朱寧因私通寧王被捕,其抄家財產清單上,對花梨器也僅僅有一點記錄:“烏木盆、花梨盆五,沉香盆二。織金鶴二對。織金蟒衣五箱。羅鈿屏風五十座。大理石屏風三十座。圍屏五十三扛。蘇木七十三扛。”(神州國光社:《天水冰山錄》附錄,1936年)

朱寧抄家財產清單上,僅僅有五個花梨盆,這也是嘉靖年“花梨”器物種類尚少的另一個輔證。

《金瓶梅詞話》的創作年代有兩說,一是明嘉靖年,一是明萬曆朝。故事中心地點是山東省臨清縣。書中描述的漆飾傢俱多達幾十件,卻找不到黃花梨、紫檀等硬木傢俱的蹤跡,這也與上述兩個史料的邏輯吻合。

無論如何,《天水冰山錄》的若干文字是多種“花梨傢俱”初現的準確史料。1565年,作為一個事件年,可視為黃花梨傢俱、明式傢俱的肇始元年。

對明式傢俱的出現和使用,學界前賢蒐羅鉤沉文獻史料,還提供了其他明確的年代證據,其要者:明萬曆朝松江地區的範濂在《雲間據目抄》中說:“隆、萬以來,……紈袴豪奢,又以椐木不足貴,凡床櫥幾桌,皆用花梨、癭木、烏木、相思木與黃楊木,極其貴巧,動費萬錢,亦俗之一靡也。”(範濂:《雲間據目抄》卷二《記風俗》,《筆記小說大觀》,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

以上是蘇州和雲間(今上海松江)地區的狀況。

張輝:明式傢俱發展的一百九十年曆程 第2張

清早期黃花梨雲紋牙頭翹頭案

萬曆朝太監劉若愚在《酌中志》中,說明御用監職司:“凡御前安設硬木床、桌、櫃、閣及象牙、花梨、白檀、紫檀、烏木、雞翅木、雙陸棋子、骨牌、梳櫳、螺甸、填漆、雕漆盤匣、扇柄等件,皆造辦之。”(明劉若愚:《酌中志》,北京古籍出版社。)

此為京師中樞的情景。

科學的考古出土文物是最重要的物證,在上海市寶山區明萬曆朱守城夫婦合葬墓中,出土有紫檀欄杆式硯屏、紫檀筆筒、紫檀瓶和竹雕紫檀蓋香筒。這些遺物為萬曆朝製造硬木器物最有力的物證。(上海文物管理委員會:《上海寶山明朱守城夫婦合葬墓》,《文物》,1992年第5期)

明清時期,乃至更早,“黃花梨”被稱作“花梨”、“花狸”、“花櫚”。起碼在清雍正、乾隆宮廷《造辦處活計檔》、《貢檔》、《進單》中可見大量的紫檀、花梨傢俱記載,其中的花梨傢俱無疑是指黃花梨傢俱。

“黃花梨木”一詞最早出現於清光緒年間,在為慈禧皇太后修建陵寢時,慶親王奕劻奏請陵寢內使用黃花梨木。光緒二十三年,《大清德宗皇帝實錄》卷四○六記載:“己卯,慶親王奕劻等奏,菩陀峪萬年吉地,大殿木植,除上下簷鬥科,仍照原估,謹用南柏木外,其餘擬改用黃花梨木,以歸一律。”

《大清德宗皇帝實錄》卷四○七記載:“光緒二十三年秋七月癸丑,諭軍機大臣等,朕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皇太后懿旨,東西配殿,照大殿用黃花梨木色,罩籠罩漆,餘依議。”

可見,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黃花梨”之名出現。綜合上述諸項資料,可以認定,黃花梨、紫檀傢俱初出於明代嘉靖年間,比較普遍使用於萬曆朝間,嘉萬年間屬明代晚期。

據清廷造辦處檔案披露,雍正一朝13年,宮中使用黃花梨傢俱日趨減少,而新造紫檀傢俱數量逐漸增多。但黃花梨傢俱的製作並未結束。

 從和碩雍親王的《十二美人圖》和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帝60歲壽辰賀禮的紫檀大圍屏顯示,在清康熙晚年,清式傢俱已經出現。但這並不意味明式傢俱的結束,明式傢俱的退潮和清式傢俱的來臨是犬齒交錯進行的。

乾隆朝宮廷製作、進貢傢俱的檔案尚未完全整理出來,筆者在所見為“造辦處木作清檔”和傢俱“進單、貢檔”抽樣資料中,發現乾隆朝進貢檔案中記載:乾隆十六年、河南巡撫進花梨畫桌二張、花梨琴桌二張、花梨邊絹心花卉十二扇、花梨邊絹心山水十二扇、畫金邊金心花卉十二扇。(吳美鳳:《盛清傢俱形制流變研究》附錄,胡德生整理“乾隆朝‘宮中進單與貢檔’(部分)”,頁375)

此後,清宮“進單”與“貢檔”中對紫檀傢俱的記載已為海量,而黃花梨傢俱的記載幾成斷檔態勢。

筆者認為,如果為明式傢俱歷程的結束尋找一個標誌年,那麼乾隆十六年(1751年)河南巡撫此次進貢大批量的黃花梨傢俱,可視為明式傢俱的落日餘暉,是黃花梨傢俱末期的重要結點。

雖然在乾隆十六年(1751年)後,黃花梨傢俱還有零星進貢,但黃花梨傢俱作為一個時代已經過去。如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江西巡撫海明進花梨寶座一座、花梨香幾一對、花梨書桌一件、花梨膳桌一對、花梨炕書架一對,均為“雕刻竹式”。(吳美鳳:《盛清傢俱形制流變研究》附錄,胡德生整理“乾隆朝‘宮中進單與貢檔’(部分)”,頁381)

這些黃花梨傢俱來自明式傢俱非主流生產地區的江西,且式樣為“雕刻竹式”,已為清式傢俱。

張輝:明式傢俱發展的一百九十年曆程 第3張

清早期黃花梨雲紋擋板翹頭案

日後,全部的清廷傢俱檔案完整梳理後,會看到更細緻入微的記載,明式傢俱結束的具體年代的確定可能有微調,但大致不會超越清早中期這個時間框架。如果以雍正末年為明式傢俱結束年代標誌,可能更簡單化一些。但是,匠作工藝與皇位更替不是完全相一致的。由傢俱形態自身看,明式傢俱向清式傢俱的轉變也是交叉的、拉鋸式的,而非一刀切。

明式傢俱與黃花梨傢俱並非同一概念,但前者以後者為主要載體,而後者的形態也主要表現為前者,兩者具有極大的交叉性。

這裡要明確一個概念,筆者所云的“明式傢俱”專指明晚期至清早中期這一歷史階段的以黃花梨、紫檀為主體的硬木材質傢俱。明式傢俱作為專有的學術概念不含有大漆傢俱和柴木傢俱

硬木傢俱與漆柴木傢俱是屬於古典傢俱母文化中的兩個子文化系統,有各自的發展鏈,獨佔執行。在作型別學梳理、年代考究時,它們不可混為一談。

另有研究者指出,晉代崔豹《古今注》對紫檀已有記載,唐代陳藏器《本草拾遺》中,已有花梨的記載:“櫚木出安南及南海,用作床幾,似紫檀而色赤,性堅好。”晉唐以下,與黃花梨、紫檀相關的文字不絕於史冊。其間,民間百姓的實際使用也理所應當地存在。長久以來,海南島居民將黃花梨木作為中藥材,主治行氣、活血、止痛及內傷,外敷亦可用之止血。同時,老百姓就地取材,打造簡陋粗糙的傢俱,或將其製作成房樑、鋤頭把、家畜食槽等。諸如此類,與本書所談紫檀、黃花梨所做的明式傢俱普遍使用的起始年代並不矛盾。

張輝:明式傢俱發展的一百九十年曆程 第4張

清早期黃花梨螭龍紋翹頭案

筆者著眼的硬木明式傢俱具有以下特徵:

一是專指內陸地區沿襲、遵循宋元明以來木器匠作法則,具有強烈工藝色彩的硬木傢俱,它們使用框架結構、榫卯工藝和攢邊打槽裝板工藝,甚至它們的式樣都有一定的程式化。二是它們作為商品廣泛地流通於社會人群中。如此,各時期當地居民就地取材打造的傢俱不在明式傢俱之列。

鑑於歷史學分期的規範,筆者以有確切紀年的事件為明式傢俱的開始和結束的標誌。認為從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開始,至乾隆十六年(1751年)結束,這是漫漫的190年。其間橫跨兩個王朝,人世間,天翻地覆,滄海桑田。明式傢俱在財富、市場、工藝激盪中,留下了太多的故事,讓我們慢慢品讀。190年的歷程意味著明式傢俱是一個漫長、豐富的發展變化歷程。同時,這個年代跨度的確也為對明式傢俱器物進行年代排隊奠定了基礎。

明清時期,各類別工藝品如瓷器、玉器等基本完成了年代的型別學排隊,即器物的相對年代排隊。而明式傢俱此類探討雖然偶有空谷足音,但系統性的建構一直闕如,本書就是這種建構的一個嘗試。將明式傢俱分為早期、中期、晚期、末期,對應的年代為明晚期、明末清初、清早期、清早中期。大致的時間為:明晚期,由明嘉靖四十一年(1565年)至萬曆年間(1573~1620年);明末清初,由明天啟年間(1621~1627年)至清順治年間(1644~1661年);清早期,由清康熙初年(1662年)至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清早中期,由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到乾隆十六年(1751年)。

錢穆先生在《中國文學史》開篇時說:“所謂史者,即流變之意,有如水流一般。吾人如將各時代之文學當做整體的一貫的水流來看,中間就可以看出許多變化。”明式傢俱史也是一條激盪的長河,在明清之際奔騰向前,讓我們看看它們如何地逝者如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