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近日公佈了今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12種情況下,我市居民可以提取公積金,提取物件進一步擴容,但令人期待的房屋裝修並沒有列入此次公積金提取的範疇中。
相比較2008年出臺的《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暫行)》,該版《細則》雖然可提取公積金的12種情況並沒有變化,但在具體的申請物件上進一步擴容,其中償還房貸、房租超過家庭月工資收入15%者、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三種情況的申請物件由之前的職工本人擴容到職工本人及其配偶;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這兩種情況則由職工本人擴容至購房人(產權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及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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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種可提取公積金的情況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購房人(產權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租賃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職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去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