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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恩永吉等地板品牌被判“質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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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釋放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尚不得而知,只因外包裝沒有對甲醛釋放量的等級進行規範標示,一批地板品牌就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判定為質量不合格,其中包括羅恩、永吉、柏高、兔寶寶等知名地板品牌,最近發生的這起“質量門”事件在地板行業引起軒然大波。記者調查顯示,地板外包裝的標識是否規範,消費者很少關注,倒是特別在乎甲醛是否超標。僅僅因為外包裝標識不規範就被判定為質量不合格產品,業內人士認為“罪名”有點兒重,但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企業在規範化管理上存有漏洞。

知名地板品牌登質量不合格榜

地板業的平靜,被一則“黑榜”公告悄然打破。6月2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佈流通領域木地板質量檢測情況,結果顯示永吉、羅恩、柏高、兔寶寶等知名地板品牌,因甲醛釋放量等級標識不規範而出現在質量不合格名單中。

據上海市工商局釋出的公告稱,該局組織力量對部分地區建材超市、商場、綜合交易市場銷售的實木地板、實木複合地板、強化木地板進行了質量檢測,共有22個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實木複合地板有7個批次,德中愛格地板(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商標名為“羅恩”、型號規格為1860×189×14(mm)、生產日期為2011年10月25日的實木複合地板,浙江永吉木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商標名為“永吉”、型號規格為910×127×15(mm)、進貨日期為2012年3月28的實木複合地板,浙江德維地板有限公司生產的商標名為“兔寶寶”、型號規格為910×125×15(mm)、批號為F1104021612的實木複合地板,粵海裝飾材料(中山)有限公司生產的商標名為“柏高”、型號規格為910×125×15(mm)、批號為03100125的實木複合地板赫然在列。這些品牌在地板行業都有一定名氣,無獨有偶,它們登上“黑榜”的原因均是一個——甲醛釋放量等級標識不規範。

上海市工商局公告的內容顯示,由於甲醛釋放量超標將危害到人體健康,國家強制性標準明確規定人造板及製品中應標明產品的甲醛釋放量限量標識。

大牌企業疏忽導致標識不規範

羅恩、永吉、柏高、免寶寶,在地板領域名氣不小。以羅恩地板為例,人們提到它,就會對其純正的德國設計、最環保的歐洲松木基材以及獨特的實木鎖釦工藝讚不絕口,但鮮有人知它的生產商是德中愛格地板(北京)有限責任公司。與它同時匯聚在零售終端“飛美全球地板精品”旗下進行銷售的地板品牌,還有市場上暢銷的德國愛格地板、奧地利帝羅地板和以名貴木種為原材料的佰客地板。

永吉地板官方網站顯示,它於2000年誕生於“中國木地板之都”浙江南潯,工廠佔地面積達18萬平方米,地板年產量達到800多萬平方米,在全國有千家門店,產品除了在國內暢銷外還遠銷海外,包括美國、加拿大、法國、西班牙等國家和地區,出口總額近1000萬美元。由於專業化經營和高品質的產品,目前永吉已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品牌500強”、“浙江省名牌產品”等稱號。

登入柏高地板的官網,會發現它的資歷比永吉地板更老。企業成立15年來,通過從國外引進先進的生產裝置、刀具系統和雕刻型面技術,產品暢銷國內及國外的20多個國家和地區。銷售網路覆蓋全國,並先後獲得“廣東省名牌產品”、“廣東省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產品質量免檢證書”等殊榮,如今企業總資產已達數億元。

三大知名地板品牌個個頗有來頭,但無一例外均在上海工商局的檢測中“失足”,被判定為質量不合格產品,在地板領域引起的反響頗大。羅恩地板負責人魯傑迴應稱,羅恩地板的甲醛釋放量每升小於或等於0.2毫克,遠遠低於國標規定的E1級標準,即每升小於或等於1.5毫克。不過在外包裝上確實沒有標明這一點,漏標了E1級。“確實是我們疏忽了,現在我們已經開始更換不合格的包裝。”

重視包裝標識意識有待加強

買產品一定要看包裝,這種做法在食品領域很常見,因為食品的包裝上印有保質期、生產日期,消費者需要根據日期及時處理所購食品。但在地板乃至家居行業,產品包裝上是否標註生產日期等,記者發現許多消費者並不關注,究其原因是家居產品不像食品,有“保質期”或“保鮮期”,過期的食品肯定不能吃,但傢俱卻可以長久使用,直到傢俱的主人決定捨棄為止。也正因如此,包裝上的標識是否齊全,很多地板企業並不是很重視。

“國標規定的標識規範肯定是要遵守的,但個人認為甲醛釋放量的等級是否標註在包裝箱上不是特別重要,因為產品都附帶了質量說明書,說明書裡有甲醛釋放量等級。至於包裝上,關鍵要把生產企業、廠家地址、產品名稱、規格尺寸標註清楚。”歐人地板執行總裁閆廣財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企業還是按照國標要求在做,包裝上該標註的內容都標註清楚。據瑞嘉地板品牌總監劉宇介紹,瑞嘉的產品包裝都是根據國標做的。

中國家居建材裝飾協會祕書長鬍中信則指出,此次“質量門”事件應該引起地板企業的重視,不論消費者的購買習慣如何,企業應該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根據國家標準在包裝上註明規格、型號、生產日期、合格品或一等品、執行標準、甲醛釋放量等級、數量。“過去,企業在標識方面的意識比較淡薄,只一味地注重產品是否甲醛超標,這種管理經營辦法還是不夠規範。”

“雖然上海市工商局的檢測結果肯定是正確的,但由於包裝標識並不影響真正的使用效果,並不代表甲醛超標等質量問題,僅僅標識不規範就判定為質量不合格產品,老實說這‘罪名’比較重,給企業的打擊不小。” 浙江省地板協會祕書長方崇榮認為,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企業在包裝標識方面的意識有待提高和加強,關於甲醛釋放量的具體含量可以不用標明,但甲醛釋放量的等級還是要根據規定標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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