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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禁止用語隨處可見 | 建材家居耍大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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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品牌、一線品牌、知名商號、領軍十強……近日,市民吳先生準備裝修新家,到中心城區長幹路一建材市場看了一番,眾多家居建材的宣傳廣告讓他看花了眼。“僅瓷磚一種,就有‘陶瓷行業名牌產品’、‘瓷磚行業領導品牌’、‘瓷磚十大品牌’以及‘陶瓷十大品牌’等多種說法,每家都說自己是正宗的,不僅讓人看得一頭霧水,而且也很難確定究竟哪個頭銜是真的,哪個是假的。”8月9日,吳先生向記者反映道。

8月10日上午,就吳先生反映的問題,記者來到該建材市場走訪後發現,類似“十大品牌”、“行業領導者”、“行業名牌產品”這樣的廣告語在市場內隨處可見,而同一類產品,標榜自己為“行業領導者”的就有好幾家。走訪中記者發現,商家品牌廣告中號稱“十大品牌”、“十強”的最多,涉及地板、陶瓷、衛浴、整合吊頂、櫥櫃牆紙等多個領域。

“感覺太亂了,走進傢俱建材市場,就像進了迷宮,光這些頭銜都要仔細辨認半天,這裡個個都說自己是‘行業領導者’,家家都說自己是‘十大品牌’,我看了三家整合吊頂,發現其中一家店門前赫然寫著‘免檢產品’,據我所知,‘免檢產品’國家早就不允許使用了,但一些商家現在還在用。”當天上午,正在市場內挑選整合吊頂的黃女士說。

隨後,記者看到一些商家確實在自己的門前廣告上標註有“免檢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等字樣。在新園西路記者走訪後看到,標有“太陽能領導者”、“插座領導者”以及“十大塗料品牌”的商家也有多個。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早在1999年,國家工商總局就曾釋出《關於停止釋出含有亂評比、亂排序等內容廣告的通知》。《通知》中表明,除按法律規定和國務院批准的各類帶有評比性質的企業營銷資訊釋出活動外,禁止在廣告中使用排序、推薦、認定、上榜、抽查檢驗、統計、公佈市場調查結果等對企業及其商品、服務進行排序或綜合評價的內容。也就是說,目前商家所宣稱的“十大品牌”、“領軍十強”、“銷量第一”、“市場佔有率第一”等廣告語實際是不允許的。

而在2008年,國家質檢總局就廢止了《產品免於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同年國家工商總局也規定,在廣告中禁止使用“免檢”內容。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商標法》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因此,目前這些商家出現的“馳名商標”、“免檢產品”以及“名牌產品”等內容也是被禁止的。

來源:黃山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