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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局:早已明令禁止 | 滬小區強收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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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一些小區的陸續交房,很多業主也開始將裝修隊請進了家中,著手“搗鼓”新房。然而,還沒開始裝修,一些業主就收到了物業公司發來的“收費令”,稱必須先交納一筆裝修押金,否則就不能裝修。不少業主質疑這種行為屬於亂收費,物業公司解釋稱這是為了遏制違規裝修、破壞公共設施等現象。

裝修前須先交押金五千

去年年底,地處嘉定徐行地區的綠洲香格麗花園交房,在辦理裝修手續時,業主們被告知必須先要交納5000元的裝修押金,否則就不能裝修。“上海市物價局明明禁止收取這筆費用,這麼做不是亂收費嗎?”對此,業主朱先生十分氣憤,他和小區所屬綠洲中億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自己的質疑,物業公司卻堅稱必須收取,無奈之下,他只得先交了這筆費用。

無獨有偶,據此前媒體報道稱,位於嘉定南翔鎮的祥和雅苑小區也存在類似情況,物業公司要求業主繳納一千元裝修管理費,才能辦理施工手續。但據業主肖先生反映稱,雖然物業公司和業主簽訂的協議中說明,裝修管理費的收取是為了防止業主違規裝修,但並沒有哪些屬於違規裝修作出詳細規定。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上海有不少小區物業都會向業主收取裝修押金,只不過名義各不相同,有些為“裝修保證金”,有的則是“裝修管理費”,收取金額一般在數千元不等,業主一般為這筆費用的承擔者。

物業公司:可約束業主和施工單位

對於這筆裝修押金的收取緣由,多數物業工作人員表示,是為了防範施工方違反物業規定,對小區造成破壞,以保證全體業主的利益。綠洲中億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這筆裝修押金名目上實際是裝修保證金,是向裝飾公司和施工隊收取的,主要是為了防止他們在施工過程中違反規定對小區公共設施造成破壞,因為此前已經發生過地磚、電梯損壞等情況。

上海豐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陶先生告訴記者,收取裝修押金現象一般發生在帶電梯的小區,目的是為了遏制裝修公司破壞公共設施的現象,“主要還是怕電梯受到損壞,這是全體業主的公共利益。”

“在辦理裝修手續時,我們和業主、施工單位都簽了協議。”祥和雅苑小區所屬的上海孫林物業公司經理謝振蓮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這麼做主要是出於“前車之鑑”,因為另一個小區綠地新翔家園此前曾出現大規模的違規裝修現象,“約束業主不要破壞承重牆和公共設施裝置,不要敲煙道。”

上海命令禁止收取裝修押金

上海聚通裝潢公司負責施工業務的陳先生告訴記者,收取裝修押金的現象普遍存在於新交付的商品房小區,在進場前,裝修公司會先和物業公司簽訂合同,其中大多規定要交納一定程度的押金,這筆費用一般由業主承擔,因為“物業公司不會無故扣押業主押金不還,否則業主可能會以拒交物業管理費來抗議。”

事實上,本市早在1997年就已明令禁止收取裝修押金。《關於重申和補充本市住宅入住收費專案和標準的通知》滬價房(1999 )第166號規定,“不得向業主、使用人或施工裝修隊伍收取裝修保證金、押金。”《關於對本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有關規定解釋的通知》滬價房(1999 )第024號規定,“還在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應立即停止;已收取的,應儘快清退。”市物價局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也表示,如果市民遇到收取裝修押金的情況,可以向區物價局進行舉報。

有律師建議,裝潢公司若在裝修過程中破壞公共設施,業主一般會留有裝修尾款,因此不必擔心裝修公司不承擔責任。而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裡規定業主需要繳納裝修押金也是不合適的,因為物業收取這筆費用沒有承擔相應的義務,若業主違規了,物業並沒有行政處罰權,以違約形式來替代行政處罰是不合適的。

來源: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