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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需提高意識 | 物業收裝修保證金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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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不少城市,裝修保證金早已被明令禁止收取。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物業強制收取保證金、保證金逾期不退,甚至威脅斷水斷電、給業主裝修製造不便的情況仍屢見不鮮。業內人士提醒,業主在裝修之時需提高警惕,增強維權意識。

這段時間,剛買入新房準備開始裝修的南寧市市民黃小姐有點鬱悶:小區物業要求繳納1000元裝修保證金,否則不給她的裝修師傅辦出入證。“物業無權干涉我的裝修。”黃小姐認為,即便是擔心業主裝修改變大樓結構或是大樓外觀,物業也可通過合同形式約束,收取保證金實在令人費解。

“有保證金,業主才會按要求規範裝修。”這個小區物業一位工作人員解釋道,業主裝修完後會派專人驗收,驗收通過之後就把保證金退還。然而,住在南寧市竹溪大道一樓盤的陳女士裝修完新房之後,此前物業收取的2000元保證金卻沒有如期退還。“他們說一個月以後才能退。”陳女士說,物業的說法是,擔心業主收回保證金之後,又做違規裝修,因此他們要持續觀察。

實際上,保證金的收取在我國大部分地區早已被明令禁止。而在青島、黑龍江等地,物業強制收取裝修保證金甚至登上“消費領域潛規則”以及“消費者舉報熱點”等榜單。

有業內人士認為,物業收取裝修保證金,存在以業主違規裝修為由扣留甚至拒絕退還保證金、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隱患,業主在裝修之前,應對當地物業管理相關條例進行了解。在律師朱華看來,如果當地相關條例明確規定禁止收取裝修保證金,業主可明確拒絕物業收取裝修保證金的“強制交易”要求。此外,至於已經繳納裝修保證金的業主,除了可索回之外,朱華認為,由於數量巨大的裝修保證金“保管”在物業期間往往能產生不菲的利息,這筆錢也應歸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