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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購房應該如何登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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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購房應該如何登記產權?

許多人因為結婚才買房,也有一些人因為買房而結婚。然而買了房不代表房子就是你的,小夫妻倆再加上雙方父母一摻和,產權登記時,則會出現各種狀況。如何進行產權登記,婚後這房子才是你的?

一、準夫妻同時掛名

結婚前買房,把兩個人的名字都寫在房產證上,那麼房屋將被認定為兩人的共有財產。

如果有房貸,也認定是兩人的共同債務。

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證實父母出資是基於準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二、登記在父母名下

結婚前,一方的父母為孩子買房付了首付款,婚房;登記在父母的名下。

如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

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自己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的所有權,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向父母以借貸為由主張權利,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三、登記在一方及其父母名下

這種做法往往是因為一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款,因此房屋登記在其名下。

若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一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為購房所貸款項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應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

而登記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婚姻法相關規定,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若雙方離婚,另一方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部分可主張要求返還並平均分割。

四、小兩口與父母同掛名

房子是雙方父母出錢買的,當把小兩口和雙方父母的名字都登記到產權證上。

若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

如果有證據證實婚後僅夫妻雙方用其共同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時,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則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五、只寫男方或女方名字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婚姻法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其次,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一方的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個人財產。

婚前購房應該如何登記產權的?對於這些問題你應該有所瞭解。房屋將認定是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