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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些你就知道了! | 離婚了後房子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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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後房子怎麼分 看完這些你就知道了!

在離婚率越來越高的今天,一旦離婚,婚前的財產應該如何劃分呢?尤其是房產這個問題,它的劃分更是一個難題。接下來就和大家一起分析一下離婚了後房子怎麼分。

新的婚姻法規定,如果房子是在夫妻兩人婚前有一方購買的,那麼婚後的房子就歸買房子的一方;若是在婚後買的,但是是一方用結婚之前的錢買的,如果另一個人可以證明你也出錢了,這房子也會有你的一部分。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的這和上一種情況本質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這種情況下,也是婚前財產,屬於一方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離婚了後房子怎麼分 看完這些你就知道了! 第2張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二十七條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對於夫妻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如房屋升值部分,究竟應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目前尚有爭議。比如在北京,法院在房屋分割過程中,對房屋增值部分的歸屬,根據我們代理的案件判決結果來看,不同法院的判決有所不同。有的法院傾向於將房屋增值部分認定為個人財產,有的法院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認定結果不同,導致房屋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10條的規定,有一種情況是,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屋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這種情況下,如果離婚時如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處理房產的,法院可以判決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轉變為其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及其增值部分,由房屋歸屬方,也就是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對於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怎麼分,需要分情況進行分析,如,房子是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購買的,是夫妻共同還貸還是一方還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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