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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配合過戶要如何做 | 動遷房買賣如何約定過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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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遷房一般指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動遷房符合一定條件是可以交易的,如何過戶?今日我們就來聊聊動遷房交易及過戶問題。希望的內容對大家有所幫助。

動遷房買賣如何約定過戶時間?對方不配合過戶要如何做?

一、動遷房買賣如何約定過戶時間

1、動遷房即是拆遷安置房。其安置物件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2、拆遷的安置房規定,需要房主持有住房滿5年之後,憑安置協議繳納土地出讓金,契稅等稅費,辦理出商品房的房產證,契稅證明,土地證,此時住房是商品房,才可過戶。

我國法律規定安置房必須五年後才能交易,所以,過戶時間從購房發票日期上開始計算,五年後才可以進行過戶。

二、對方不配合過戶要如何做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賣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對策

可以以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為依據,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後合同義務。

房產不過戶,從法律意義上講,這套房子就不真正屬於你。對原房主基本上沒什麼不利,對你就比較不利了。因為你並不擁有該房產的真正產權,也就失去以這套房產辦理抵押等一系列權利。同時,原房主還可能在你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把房子轉賣第三人。至於你手頭的房產證,他只要到房管局辦理掛失手續,登報之後,就可以重新辦理一個新的房產證,你手頭那個就無效了。

建議:到當地律師所找一個律師,委託他以律師的身份找原房主講一下,請他配合。如果原房主不配合。那就拿著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證據到原房主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義務,如果你提交的證據確實、充分,起訴書觀點明確,論據充分,法條引用恰當,法院應該會判決你勝訴。這時,你可以請律師拿著法院的判決書,要求對方配合辦理過戶。如果還不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之後,直接拿著材料到當地房管局辦理過戶。當然,最好先電話諮詢一下當地房管部門,問一下此類情況要提供哪些資料或證明,因為,各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的程式和所需的手續、證明並不一定一致。

可見,動遷房過戶時間從購房發票日期上開始計算,五年後才可以進行過戶。如果原房主不配合過戶問題,可以以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為依據,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後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