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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太高回收難 | LED路燈節能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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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題為“LED路燈安裝成本太高十城萬盞昆明遭拒”的文章在網站上傳流,文章援引了新華社訊息“截止目前我國已在21個試點城市推廣應用160萬盞以上各類LED燈具,年節電超過1.64億度。”但此後,文章卻以非常不科學的演算法,得出一個誤導性的結果:全國160萬盞led路燈相比普通路燈,需要多花48億元,以此計算,需要約60年才能收回成本。此篇文章從前提至結論都存在問題,不僅偷樑換柱,多處資訊不準確,而且其結論逆潮流而行,會誤導人們對半導體照明這一新興產業的看法,影響惡劣。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文章所援引的新華社訊息很明確是“160萬盞以上各類LED燈具”,而不是160萬盞LED路燈。2009年4月科技部組織的 “十城萬盞”試點示範應用工程啟動,也明確表明試點示範不只是道路照明的LED路燈,還包括隧道、地鐵車廂站臺、地下停車場、加油站等公共場所照明,也包括室內照明、景觀照明等。據瞭解,目前,在21個試點城市安裝的LED路燈約20萬盞,隧道燈約2萬盞,室內應用總共約66萬盞。此外,景觀亮化應用燈具約72萬盞。

其次是LED路燈的節能效果及成本問題。以目前較常提到的150WLED路燈替代250W高壓鈉燈為例,若每天開10個小時,電費按照0.8元 /度的標準,每盞LED路燈每年約節電365度(0.1kw×10小時×365天),節省電費292元(365度×0.8元)。20萬盞LED路燈年節電約7300萬度(20萬×365度),節省電費5840萬元(7300度×0.8元)。成本按照較高差距每盞LED路燈高出高壓鈉燈3000元計算,則 20萬盞LED路燈多花6億元,約10年收回成本。

20萬盞LED路燈,10年收回成本,貌似很長,然而這只是一種假設計算,業內專家表示,節能的計算,應考慮燈具的實際功耗,另外,目前各地的電價不一,節能效果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論,比如,文中指出昆明電價為0.483元/度,屬於較低的電價,廣州、上海等地的電價則普遍在0.8-1.0元 /度左右,峰值電價會更高。成本方面,LED路燈與傳統路燈的差距正在縮小,回收期在不斷縮短。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150WLED路燈替代250W高壓鈉燈,預計3年可收回成本。此外,隨著技術的進步,LED路燈的效能在不斷提高,節能效率也在不斷提升,而且國內很多地方在積極探索EMC等應用模式,或可有助於解決成本高等問題。

除了節電方面的貢獻,LED對環境保護、減排的貢獻也不應忽視。據統計,節約1度電=減排0.997千克二氧化碳,節約1千克標準煤=減排 2.493千克二氧化碳。按照“目前160萬盞以上各類LED燈具,年節電超過1.64億度”計算,年約可減排1.64億千克二氧化碳,相當於節約 6578萬千克標準煤。假設按照20萬盞LED路燈節電約7300萬度,則年約可減排二氧化碳7278萬千克,相當於節約2919萬千克標準煤。當今,節能減排是全球大趨勢,我國目前也正處於節能減排的重要時期,LED照明的節能對於我國實現可持續的節能減排具有重要意義,對於環境保護的意義若用成本衡量是不科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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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論是計算LED路燈節省的電費還是計算其成本,追根究底在於如何看待LED路燈及其應用。對於LED路燈的節能,業內專家表示,LED 的光源具備綠色環保等諸多優點,對LED路燈的節能衡量應該綜合考慮,而不是隻單純的比較LED路燈的近期成本。比如,半導體照明具有色溫可控性,可以讓道路照明的明視覺效果更科學合理,LED路燈可以有效的控制光的範圍,具有有效平均照度的優越性等。另外,與LED路燈壽命相比,傳統路燈存在光源電器系統更換及維護的問題,計算下來費用也很可觀。

可以看到,單從初置成本上看LED路燈的確高於傳統路燈,但是綜合各種因素長期來看,LED路燈具有優勢。當然,不能否認,LED路燈仍處於技術發展期,有很多問題待解決,還不是十分成熟,目前也是按照先試點再示範的步驟逐步推進。對於當前的試點示範,業內人士表示,試點應用有助於發現問題,改進問題,促進LED照明技術的提升,不斷提高LED路燈的品質,推動半導體照明產業的發展,而這與科技部促進產業核心技術研發與創新能力的提高,提升我國半導體照明產業整體競爭力的目的一致。

目前,半導體照明是未來照明的發展趨勢已經成為共識,國內半導體照明產業發展到今天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國家層面的支援力度在不斷加大,比如 “十二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863計劃中都有半導體照明的相關專案,而民眾對LED照明節能的認知度也在不斷提高。如此形勢下,此文章偷換概念,誇大 LED路燈成本及回收期,引導人們討論LED路燈值不值得試點,不免有炒作的嫌疑,其結論也實際上是對“十城萬盞”試點示範工程開展的否定,成文的用心也值得懷疑。

半導體照明產業作為新興產業,其在發展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各種問題,作為媒體,有責任也有義務,以事實求是的態度客觀公正的反映產業發展,並引導人們正確的看待半導體照明產業,而不是以偏概全,甚至誤導輿論,這既是對半產業發展的不公,也是對民眾知情權的損害,是不負責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