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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延保”捆綁銷售侵犯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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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完成延保銷售任務,一些推出延保服務的家電賣場竟然採用捆綁銷售的方式,強迫消費者購買,損害消費者的權益,從而引發了諸多消費糾紛。

花錢買服務、讓家電“老有所養”,延保服務的宣傳語雖然聽起來挺美,但消費者的認可度並不高,購買熱情也不高。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為了完成延保銷售任務,一些推出延保服務的家電賣場竟然採用捆綁銷售的方式,強迫消費者購買,損害消費者的權益,從而引發了諸多消費糾紛。

消費者投訴:買家電必須買延保服務

前不久,天津市河東區消費者吳先生向本報投訴稱,他在當地家電賣場購買熱水器時,被捆綁購買了3年家電延保服務,價格為180元。

吳先生告訴記者,今年端午節,該賣場開展促銷活動,某品牌電熱水器的價格從1858元直降到1458元。“此前我來看過,原來的價格的確是1858元,銷售人員稱為了回報顧客,端午節特價促銷。”可是等到要付款時,銷售人員卻表示,吳先生須另外交180元的延保服務費,否則就不能享受400元的優惠。吳先生說:“對於家電延保服務,我不太瞭解,雖然銷售人員列出了種種延保服務的好處,但我還是不想買。可銷售人員就是不鬆口,說這是公司的規定,他無權擅自更改。沒辦法,我只好買下來。”雖然這樣算下來還是比產品原來的價格便宜了220元,但吳先生依然不滿意:“這完全是強制消費,一點兒都不尊重消費者。”

說起延保服務,上海消費者韓女士也是一肚子怨言。她向本報投訴稱,今年五一她在挑選冰箱時遭遇到捆綁購買延保服務。原來,韓女士看中了一臺2000多元的冰箱,通過與銷售人員的討價還價,銷售人員最終答應便宜150元。“可是等到交完錢,拿到購物發票時,卻發現產品價格比我交的錢少了120元。銷售人員解釋說產品售價中包含了一項延保服務,價格是120元,另外開收據。我當場就表示不買延保服務,要賣場退回多收的錢。但銷售人員卻表示如果不買延保服務,就不能以我們談好的價格把冰箱賣給我,並且不停地向我說好話,說是賣場有攤派的延保銷售任務,讓我理解、幫忙等。”韓女士說,促銷人員的解釋說了一大堆,而且已經交了錢,她只好作罷,但心裡依然非常彆扭:“既然要買延保服務,為什麼就不能明說,這樣暗裡捆綁銷售同欺騙有什麼分別?”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在推出延保服務的家電賣場,捆綁銷售正成為一個新的消費糾紛熱點。來自315消費網的一項投訴統計也顯示,在家電賣場,延保服務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與產品捆綁銷售,佔比達到半數以上,並已成為投訴熱點。

記者調查:延保捆綁銷售現象普遍

針對延保服務,記者對北京的一些家電賣場進行了暗訪,發現大到冰箱、平板電視洗衣機,小到手機、小家電,很多產品都是除了本身的價籤外,還有一張延保服務價目表。雖然家電延保服務名義上是商家在產品之外推出的,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但實際上,一些賣場卻在消費者不知情或無法選擇的情況下,將延保服務與家電產品一起捆綁賣給了顧客。

在北京公主墳一家賣場,記者正好碰到一位消費者拿著交費單與促銷員理論:“我不是不願意接受這種服務,但是不能稀裡糊塗地被服務。”記者遂對其進行了採訪。該消費者告訴記者,他在這家賣場買了兩臺洗衣機、兩臺冰箱和一臺熱水器等,總共花了2萬多元。交費時,他被告知需分兩次刷卡,一筆900多元,一筆2萬多元。起初他以為這是同一筆款項,只不過刷了兩次,雖然有些納悶,但也沒多問。等在刷卡單上簽字後才反應過來,額外的900多元並不包含在自己購買的商品總價之內,而是購買延保服務的費用。他說,在選購時,促銷員並沒有提購買延保服務的事情,所以他還以為交的錢就是產品的價格,沒想到竟被捆綁購買了延保服務。這位消費者非常氣憤:“讓我買延保服務,提前說明不就行了,幹嗎搞這種欺騙呀?一直到交完錢拿到發票,都沒有人告訴我買了延保,要不是我仔細查看了一下,到現在我都不知道,而且很可能今後也不知道,當然也就不可能知道可以享受延保服務,這不是白白地出了延保的錢?”

與這位消費者的“被延保”不同,在另一家賣場,正在購買冰箱的陳女士不得不接受了延保服務。因為促銷員告訴她,廠家可以給出的最低價格是3300元,但必須購買一份延保服務,廠家的促銷價格才能在銷售系統裡入賬。實際上,優惠下來也相當於延保是白贈送的。但當陳女士和促銷員商量能否直接優惠時,促銷員說這是賣場的規定。

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在上述公主墳某賣場詢問一款冰箱的價格,促銷員表示,該冰箱售價是4380元,如果買延保服務,可以便宜180元,即相當於贈送了一份延保。但是如果不要延保,就沒法降低價格,因為無法通過賣場的錄入系統。該促銷員稱,雖然他們是廠家的促銷員,但需要服從賣場管理,每銷售1萬元商品,就要銷售掉800元的配套延保服務。

對於捆綁銷售延保服務,廠家駐店銷售人員也是頗有苦衷。一空調品牌促銷員向記者透露,賣場給每個促銷員都下達了延保服務的銷售任務,雖然促銷員由廠家聘請,但必須服從賣場的管理。通常情況下,賣場給促銷員一定的銷售指標,延保的比例佔商品銷量的10%-30%。也就是說,促銷員賣掉100臺家電,需要賣出10-30個延保服務。延保服務由賣場提供,因此銷售延保服務的收入也全部歸賣場所有。

另一平板電視促銷人員還告訴記者,為了完成賣場攤派的任務,有時會以贈送延保的名義將延保服務搭售出去,但這樣消費者交錢時容易發現。另外,賣場還會直接提高產品價格,將延保服務費用加進去,這樣看似將延保贈送給了消費者,實際上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比如一臺市場價1600元的產品,賣場將售價提高到1700元,其中的100元差價就是延保服務費用。

記者走訪了多家賣場後發現,在管理較規範的賣場,消費者購買家電產品後,促銷員都會推薦一下延保服務,但不會強求。不過,也有賣場為了完成延保銷售任務,將是否購買延保服務作為產品能否獲得優惠的門檻,這讓消費者不得不改變原有的立場。

專家觀點:捆綁銷售侵犯消費者權益

針對目前一些家電賣場捆綁銷售家電延保服務的做法,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都給出了否定的態度。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表示,如果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銷售延保服務,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此外,把延保服務作為強制附贈產品,是一種變相的強制消費行為,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邱寶昌提醒消費者:在遇到類似捆綁銷售時,應該及時維權,可以向當地工商部門或者消費者組織進行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