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安家社>裝修指南>行業資訊>

千萬豪宅千元賤賣 | 以房養老騙局駭人聽聞

安家社 人氣:2.24W

提到以房養老這個話題的時候,人們都在感慨如今的以房養老已經被各大犯罪團伙鑽了空子,成為他們欺詐消費者的手段之一。作為消費者,我們應該如何識別他們的騙局呢?

把手裡的房子抵押借款三個月,就能獲得每月10%到15%的高利息,到期還能全額返還本金,這樣的“以房養老”專案讓不少老人心動不已。然而,數月後,不僅承諾的高息不見蹤影,老人的房子也被以低價悄然過戶給關聯人。

2015年開始,北京有數十位老人陸續遭遇這樣的騙局,他們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產,有的背上了鉅額的債務。

騙子向有房產的老人推薦“以房養老”的專案,只要把手裡的房子抵押借款3個月,就能獲得每月10%到15%的高息,到期還能全額返還本金。而在支付了3個月的利息後,騙子和“銀主”以老人不還錢為由要求老人根據當初籤的合同強制處置房產。

而這份合同根本不是“以房養老”的專案合同,而是一份包含公證書的借款合同。然後“銀主”拿著這份合同和公證書,以老人沒還款為理由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再通過委託將老人的房子以超低價轉手。

所謂的“銀主”,其實就是高利貸公司的職員。他們在一些老人那裡扮演放貸者的角色,在另一些老人那裡則扮演起中間人的角色。在騙局之初就給老人們做了極為不利的公證書:一個是老人與[高利貸]的借款合同的“強制執行”公證書(也就是說可以不通過訴訟直接強制要求老人還款);另一個則是老人全權委託[中間人]處置老人房產的委託公證書。

這使得即使我國法律不允許高利貸在合同中與老人約定在無力還債的情況下,仍然可以直接把老人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即所謂的“流質條款”),而且這群極為“懂法”的高利貸通過這麼兩個公證書和增加一個虛假的[中間人],就可以繞開這一法律禁止的部分,即使在真相暴露後,仍然可以囂張地收割老人的房產。

其實以房養老本質上又叫“倒按揭”,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60歲以上的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金融保險機構,然後按月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保障生活的費用。最早在荷蘭出現,這在國外並不是什麼新鮮事。這期間,老人仍然可以居住在此,對房屋仍然擁有佔有權、使用權、處置權等權利直至身故;在老人身故之後,金融機構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實現價值上的變現。

真正的以房養老是將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而且抵押之後,是按月領取養老金,並不是每月多少的利息,只有老人身故之後,保險公司才有房產的處置權。從定義來看,此次被騙的老人蔘與的根本不是什麼以房養老專案,只是假借名號的騙局而已。

而大部分老年人之所以被騙,就是因為其根本不懂相關的法律,只是單純地看到有一個投資的機會可以為家裡的子女減輕些負擔,用自己的房子自己養老,於是才被詐騙犯、高利貸和虛假的中間人用各種漏洞套索死死地綁在了通往地獄的列車上。

這次詐騙之所以能夠讓很多老人上當,除了誘以高利之外,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老人簽署的相關檔案,其實是給詐騙分子開具的授權書,還獲得了公證處的公證。這也讓老人維權非常困難,目前還不知道這些公證機構是單純進行公證還是與詐騙分子之間存在交易,如果某些公證機構或公證人員為虎作倀,需要調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