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房子只有使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使用權可以轉產權,使用權如何轉產權?有哪些流程?今日我們就來聊聊房子的使用權轉產權的問題。
一、使用權如何轉產權
1、單位分配的公房,其管理和使用應遵守有關規定,合法、合理使用。
2、單位分配的公房變為個人產權,其渠道有二:一是單位可根據資產處置規定、程式和許可權,處置給個人;二是若單位公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相關規定,可通過這種方式出售給個人,個人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組織評估、計算、收款、報批等程式辦理。
使用權房和產權房區別:
產權,個人就是該房產的業主,是合法的房產擁有人,具有對該房產處置的權利,包括買賣、出租、獸醫、轉讓、繼承。
使用權,國家計劃經濟時期福利分房的產物,國家將該房產的使用權力以租賃的形式交給個人,事實上是個人在租住國家的房子,沒有特殊原因國家不收回該權利,但是個人不得處置該房產,不得買賣、出租、需要具備一定條件才能繼承,而且國家很可能那一天收回該項權利,很可能繼續調高租金。
二、使用權轉產權有什麼流程
1、有權購買。需要簽訂《職工家庭公有住房購買協議書》確定產權人,成年同住人(有戶口)都要簽字。只要符合條件的人都可以作為產權人登記名字。跟分不分戶沒有關係。
2、可以約定各自所擁有的比例,根據房屋建築面積計算。
3、同住人不同意簽字無法購買。
4、房屋內的戶口不遷出必將對售房帶來影響,不是不能賣,只是一般的買家都不會要這樣的房子。可以協商讓戶口遷出,如果實在沒地方遷就比較麻煩了。
可見,使用權轉產權前需要充分知曉使用權房和產權房區別,更要注意其轉換流程與注意事項,可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甚至可能轉換不成功,建議人們心裡有個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