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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地板行業“潛規則” | 通鋪變相另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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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前商家承諾免費安裝

鋪設過程中加價50元

記者走訪多家經銷商發現——

律師建議:消費前應與商家明確約定,避開行業“潛規則”

看著屋裡地板鋪得“相當湊合”,高先生的心拔涼拔涼的。原本只是個裝地板的工序,一會免費,一會加錢,甚至還驚動了警察,裝個地板咋這麼複雜,這件事兒他至今都想不明白。

消費者吐槽

說好了免費安裝 為啥通鋪還得加錢?

高先生家是兩室一廳的結構,主臥、次臥與客廳之間由一道小走廊貫穿,高先生的問題正是發生在這條走廊兩端的臥室門處。

3月9日,地板安裝工作正式開始了。一頓叮叮噹噹之後,次臥的地板已經鋪得差不多了。“裝修工說,走廊和臥室之間如果要‘通鋪’不斷開的話,每扇門處需要加50塊錢。”買地板的時候,經銷商明明承諾免費安裝,咋到他這就要加錢了呢?隨後,高先生這樣詢問了裝修工,但對方給出的答覆是,通鋪的話費時費力,且裝好後容易“鼓包”,所以,需要另加收50塊錢。

安裝工憤怒

加不加錢出異議 只好叫警察來評理

這讓高先生很是摸不著頭腦,通鋪的話直接拼接就行了,哪能費時費力呢?這樣想著,高先生撥通了經銷商的電話,正當雙方協商此事時,安裝工卻拿著電鋸把已經通鋪好的地板做斷開處理了。“我自己的地板,我都沒說怎麼處置呢,他憑啥就給我鋸了。”屋裡頓時炸了鍋,安裝工說,不加錢就只能這麼處理,而且,高先生家一共有兩扇臥室門,通鋪的價格應該是100塊錢。高先生拒絕承擔這筆費用。

高先生回憶說:“後來,安裝工還打電話報警了,說是我找他們幹活不給工錢。警察來了之後,一番調解,我無奈給了安裝工50塊錢,把他打發走了。”

商家的說法

加收的50元 不在免費安裝範圍內

安裝工走後,高先生看著屋裡兩扇房門處的地板,越想越覺得不對勁。“這錢花得也太憋屈了。”

3月13日,記者跟隨高先生來到當初購買地板的長春市某家居市場,找到了這家名為“邦迪地板”的商家。店內銷售人員稱,她知道高先生的事情,此前,他們已經賠償給高先生200元錢作為補償,並派人前去維修。但高先生說,原本10日要派去的安裝工說得12日才能到位,而12日當天,高先生家按照預定裝修計劃,正好需要安裝臥室門,所以,他只好自己找人進行了維修。

對於安裝工人為什麼要加收50元的通鋪費,這位銷售人員給出的解釋和安裝工人一樣:因為通鋪費時費力。

那麼,經銷商既然已經承諾免費安裝,又為何不包含這筆費用?對此,銷售人員稱,目前,長春市地板行業全都如此,通鋪的話就要多付給裝修工50元。而這筆費用不是經銷商和安裝工之間決定的,而是由安裝工和客戶來決定。也就是說,如果客戶不想加錢,那麼就只能採取斷開的鋪裝方式,這筆錢不包括在商家承諾的免費安裝範圍之內。

離開這家店鋪後,記者在市場內轉了一圈,結果確如這位銷售人員所說,所有的經銷商都說通鋪需要加收50元。而這筆錢是給安裝工的。“現在都這樣,你到哪問都一樣。”其中一位經銷商說道。

業內的說法

通鋪和斷開鋪“基本沒啥區別”

然而,事實果真如這些經銷商和安裝工所說,通鋪費時費力,而斷開鋪裝省時省力嗎?

一位業內人士孫女士告訴記者,無論從省工的角度,還是從節省板材的角度來看,斷開鋪都要比通鋪節省一些。但是,節省下來的這部分是寥寥無幾的。

“在省內的部分地區,無論是通鋪還是斷開,經銷商都是免費提供安裝的,不會另外加收費用。巨集觀一點講,實際上兩種安裝方法差不了多少。”孫女士說,“如果臥室的面積較大的話,省料能多一點。一般來說,大多數人覺得費料,這是安裝工的問題,比如,一塊板子鋸開後,只使用一部分,剩餘的部分,安裝工就會扔掉。如果需要再裁板子,他們還會拿一塊新的裁,這樣肯定會浪費的。但實際上斷開和通鋪兩種裝法本身是不費什麼料的。”

律師的建議

消費前籤合同 避開行業“潛規則”

吉林陽光博舟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浩巖表示,目前,針對這種情況,法律尚沒有明確規定。“這是一種行業的‘潛規則’,是行業中的‘灰色地帶’。安裝工和經銷商應當是同一合同主體,消費者在購買地板時,只是跟經銷商有合同關係。

如果在購買時,商家沒有和消費者明確說明通鋪要加收50元的話,安裝工在購買結束,安裝過程中另行收取費用,這就存在一點欺詐嫌疑。但是,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如果沒有書面合同,只能按照‘約定不明’來處理。”

孫浩巖表示,消費者在購買此類商品時,儘量和經銷商簽訂合同,如果口頭約定,則一定要對安裝中可能產生的問題進行約定。

來源:城市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