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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 買賣房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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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屋買賣合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
1、因客觀原因解約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賣方只需提供不可抗力相關檔案證明,隨後與買方及中介進行協商,簽訂解約協議即可。這種情況下,賣方只需退還定金,不必承擔其他違約金。
2、因買家違約解約
如果買方存在違約狀況,而賣方提出解約,三方無異議的也可直接簽署《解約協議》,賣方可要求不退定金。
3、賣方單方解約
若賣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需賠償買方違約金,支付違約金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合同中沒有具體規定的,且賣方僅收取了定金,則賠償雙倍定金,另一種是合同中有具體規定的,可根據合同約定處理。

二、 籤合同該注意什麼?
(一)賣方應注意的事項
1、瞭解清楚買方的資金、信用狀況,避免因其不具備購買能力、信貸資質而產生損失。
2、審查買方的購房資質,否則即使簽訂合同也無法繼續履行。
3、約定清楚當房屋價格發生較大浮動的情況的處理方式,以及房屋逾期交付、逾期付款、逾期辦理房產證等情況該如何處理。
(二)買方應注意的事項
1、檢視房產證原件,瞭解清楚欲購買的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租賃等情況。如果仍在租,應瞭解清楚是否已徵得承租人的書面同意;如果已經被抵押,應審查抵押到期或撤銷抵押權的時間。
2、仔細核對賣方的身份,看賣方的資訊是否與房屋人資訊保持一致等。
後,提醒大家一點,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別忘了在合同中明確指出買賣雙方各自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並保留好相關憑證,防止糾紛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