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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需交納過戶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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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需交納過戶費嗎

由於拆遷安置房的性質比較特別,與普通的商品房不一樣,那它需要繳納過戶費嗎?帶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拆遷安置房是需要繳納過戶費的。拆遷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所以和購買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開發,開發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別的。但過戶和普通的二手房過戶所涉及的稅費是一樣的。具體稅費如下:

1、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土地受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徵,賣方承擔。核檔費:50元/宗。

3、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徵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買方承擔。

4、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