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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會所所有權歸屬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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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會所所有權歸屬誰

小區會所很常見,但小區會所所有權歸屬誰,很多人心中都沒有準確答案。有些人認為應該屬於業主所有,有些人又認為應該保留在開發商手裡。下面,就為大家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小區會所這一概念來自香港,是“舶來品”。近年來,不少樓盤為了促進銷售,紛紛建設會所。業界一般認為會所是商品住宅專案附屬會所的簡稱,係指規劃部門批准的商業配套用房中用於向業主提供商業、娛樂、文體等配套服務的場所。通常是開發商將會所作為展示品牌、提升品質、吸引購房者目光的重要途徑。

小區會所產權到底歸誰?不少業主認為“既然會所面積計入我們買房的公攤,那理應歸我們業主支配”,經常會有業主質疑房產公攤面積包含會所。實際上,開發商在專案前期就未來配套設施的規模、功能、擬開設的服務專案等規劃報有關部門稽核,以申請頒發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開發商獲得許可後,要嚴格按照此申請檔案的承諾建設配套商業服務設施。所以,會所一般是獨立報建的,因此會所面積並未進入公攤面積。業主如果存疑,可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會所產權歸屬,去規劃部門查詢會所是否報建、是否佔用公攤。

因此,作為所有權人的開發商有權決定會所的使用方式,包括出租、出售或者確定具體經營範圍。如果之前開發商在銷售中對業主有具體功能的承諾,那麼開發商違反的,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