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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消費者曾遭遇質量問題 | 3·15燈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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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友“彩雲之南”在論壇上爆料稱,“裝修才兩個月的吊燈砸落,掉到下面玻璃茶几上粉身碎骨,幸而家人外出未被傷及”,從而引發網友新一輪關於燈具安全問題的討論。事實上,關於吊燈砸落的事件,每年見報起碼幾樁;關於燈具“質量門”的事件也非在少數。

在如今的燈具市場,有多少消費者曾遭遇質量問題?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最煩心的事情是什麼?在如今的燈具消費市場,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是否有所增強?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315燈具安全調查旨在瞭解消費者真實心聲,反映真實的燈具安全現狀。

截止3月8日止,共收到近百名消費者的調查問卷,調查結果顯示,23%的消費者表示曾遭遇燈具質量問題;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最關心的問題中“安全問題”高居榜首,緊跟著的是燈具價格的問題;而購買體驗中被認為最煩心的事情就是被導購員忽悠,買了價格虛高的產品。

23%消費者曾遭遇燈具問題產品

安全仍為最關心問題

調查結果顯示,高達23%消費者曾遇到燈具問題產品,問題產品主要表現為燈具頻閃現象、燈具漏電、燈具耐熱性不合格等等。與此相對應,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仍然最關心安全問題。網友“彩雲之南”在吊燈掉落後表示,對燈具質量從此懷有恐懼之心。此款吊燈價值6000餘元,價格不高但也不低,當初商家附送了安裝業務,哪知道安全如此沒保障。還有網友表示,最害怕燈具漏電,因為觸電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緊跟在安全問題之後,消費者最關心的是產品價格問題。22%的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會優先考慮產品價格因素,這與消費者的消費承受能力相關;而消費者最煩心就是被導購員忽悠,買了價效比不高的產品。

在相應的質檢部門和檢測標準下,燈具問題產品為何還屢禁不止?淘金街總經理鄧明傑認為,燈具行業發展到如今,市場雖然比以前有所規範,但真正的市場競爭並不充分,而企業短視,注重短期利益,就很容易收縮成本,降低產品質量。廣州一賣場負責人則認為:商品質量出現問題,不僅消費者受害,賣場也是受害者。在商家進駐商場時,都會被要求出示相關的檢測證件,但是一旦商品出現了問題,賣場會被連累名譽受損,但也無能為力。應該從檢測源頭開始抓起,才能治療問題的根本。

“吊燈砸落”的個案中

63%的消費者認為“商家跟安裝公司應該共同負責”

在網友“彩雲之南”的個案中,吊燈掉下來,萬一砸到人,這個責任誰來負責?63%的網友在調查中認為“商家跟安裝公司應該共同負責”。事實上,這種涉及法律糾紛的案件,因情況而異。廣東金倫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柏青告訴搜狐家居記者,商家若承認吊燈因質量問題墜落,那麼消費者有權按照實際損失向商家索賠;如果電工沒有安裝到位,當屬電工的責任。如果電工屬於商家安裝派送,則無論何種情況商家都要負責。細節還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廣州光為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周檀煜則提醒消費者,購買燈具首先要注意燈具的安全效能,儘量選擇售後服務承諾較好及品牌信譽度高的公司;購買後要保留好發票等憑證,如因商品質量問題造成損失,要保護好現場及拍照存證,以便維權所用。

而在調查中發現,90%以上的家中有吊燈的網友沒有保養檢查吊燈的習慣。實際上,一盞吊燈的使用率存在電線老化,吊燈承受力變異等問題,專家提醒,最好一年左右對家裡的吊燈來一次保養,才能確保吊燈的安全使用。

29%的消費者從來不投訴

網上曝光呈增長傾向

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如果再加上投訴無門,最大的受害者無疑就是消費者。在遭遇產品質量問題時,消費者習慣以怎樣的途徑投訴呢?其中51%的消費者表示會直接上門找商家理論,面對面對質;8%的消費者會投訴協會;11%的消費者會找媒體幫忙,而選擇網上曝光的消費者數量則顯增長趨勢,達到18%。結果顯示,網路媒體作為新式媒體,因其傳播速度快,影響範圍廣,因而深得消費者青睞。

令人驚奇的是,在對投訴結果的調查中,仍有29%的消費者表示自己從來不投訴。對此,律師林柏青認為,要想得到合法權益,消費者應該加強維權意識,不能因為怕麻煩或燈具價格不高而放棄維權。另一方面,每一個商家都應該加強管理,為整個行業的規範和發展出一份力,不能因為商家利益而傷害消費者利益,因為這樣最終只會砸了自己的招牌,最終傷害的也是商家的利益。當然如果燈具產品“質量門”事件,也與行業監管密切相關。質量問題表面看是生產者與銷售者的責任,實際環環相扣,其中監管部門責任尤其重大。

來源:搜狐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