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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具體內容是什麼? | 北京再出租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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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北京的租房一族來說,面對最新頒佈的北京出租房新政,他們有哪些看法呢?北京的出租房新政對他們來說,對他們的居住情況會不會產生哪些正反面的影響呢?

由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國土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工商局、人民銀行營管部聯合起草的《關於加快發展和規範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其中提出, “承租人為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該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

北京租賃市場中有150萬套租賃房源,其中公寓運營機構管理房源數量佔比20%,二房東管理房源數量佔比40%,這兩類群體中都有人採取“N+1”的方式對房屋進行改造後出租。

也有一家專門從事公寓租賃的企業負責人向記者透露,目前北京市場上一旦明確禁止“N+1”,就將轉而開發新產品。“從技術角度上看,這種隔斷產品不是簡簡單單壘一堵牆,而是在通風、消防、採光、隔音等方面有諸多技術要求,一般小型租賃企業很難達到標準,反而影響了房屋質量。”

“徵求意見稿中明確了租賃房源不得以‘N+1’的形式出租,會導致租賃市場中可出租房間數量減少。”楊現領說。

從租金的角度上看,短期內也將提高單間房屋租金水平。目前市場中的公寓企業和二房東管理房源數量佔比超過60%,目前市場中的租賃人口大多以合租、單間為主要居住方式,單間供給能力的收縮有可能使得這部分人承擔的租金增加。

據悉,為嚴肅公證執業紀律,規範公證執業行為,加強公證工作管理,確保公證質量,司法部近日印發《關於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通知提出了進一步具體規範公證執業的五項措施。

該通知總共有五條,核心內容如下:

一、不準為未查核真實身份的公證申請人辦理公證。公證機構、公證員應嚴格審查公證申請人的身份,未經證件視讀、單獨談話、交叉印證、身份證識別儀核驗等程式,不得辦理公證。申請人使用臨時身份證,公證員未到公安部門核實的,不得受理公證申請。

二、不準辦理非金融機構融資合同公證。在有關管理辦法出臺之前,公證機構不得辦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的融資合同公證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三、不準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全項委託公證。公證機構、公證員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委託公證時,不得辦理一次性授權全部重要事項的委託公證,不得在公證書中設定委託不可撤銷、受託人代為收取售房款等內容。

四、不準辦理具有擔保性質的委託公證。公證機構、公證員在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委託公證時,應當嚴格審查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審查其與受託人是否具有親屬關係,不得辦理名為委託實為擔保,或者可能存在擔保性質的委託公證。

五、不準未經實質審查出具公證書。公證機構、公證員應當盡到更高標準的審查注意義務,不得片面依賴書面證據材料而忽視溝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式合規而輕實體內容審查。

從司法部出臺的“五不準”規定來看,更像是一個補漏措施,這將無疑將更好保護產權人的權益。與此同時,“五不準”中三四條,直接影響到房地產交易,尤其對炒房客異地買房以及借名買房以及賣房產生較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