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一個樓盤從還沒開始前的準備工作,到建好銷售出去,具體的步驟是什麼?房地產開發手續流程有哪些呢?帶大家瞭解下吧。
一、開始準備階段
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託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專案進行研究並製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引數和效果圖,並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二、行政審批階段
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專案的行政許可程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三、選址定點階段。
此階段一般辦理以下事項:
1、計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專案立項;
2、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3、建委辦理投資開發專案建設條件意見書;
4、環保局辦理生產性專案環保意見書(表);
5、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範圍進行審查;
6、規劃部門辦理專案選址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