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在開發房地產專案的時候,是需要提前報建的,流程是怎樣的?接下來,且聽細細說來。
第一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準備工作
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託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專案進行研究並製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引數和效果圖,並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第二部分,行政審批部分
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專案的行政許可程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以上幾個階段,需增加或減少的相關事項及時限,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會有不同的差異,最好還是去當地相關部門諮詢會比較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