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商鋪門口都不讓停車,店鋪門口的停車位歸屬是誰,今天就讓為大家講解一下。
如果商鋪門前公共區域屬於小區規劃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則停車位的歸屬問題應當判斷其是否屬小區公共配套設施。若商鋪門前的區域,沒有規劃為小區公共用地,則停車位屬於開發商,開發商有權在銷售時對停車位進行處理。
如果在規劃時已經將其作為小區公共配套設施,且已經將其面積全部分攤到業主房屋之中,那麼這些停車位應當屬於全體業主所有,收益權歸全體業主。根據《物權法》第74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針對這部分停車位的管理,是由附近商戶進行責任承包,自己管理,自己使用。但前提是,商戶必須按照相關的規定管理車輛的停放秩序,如果收費,必須根據相關法規辦理手續,符合相關收費標準,如果因無序管理,造成停車秩序混亂,或者影響交通通行,交警部門將予以取締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