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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房將何去何從? | 遊走於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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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商住房,相信大家都不會覺得陌生,對於購房的人們來說,商住房一直被人們稱作是遊走在灰色地帶之中。如今,商住房又將何去呢,它的變化如何呢?

商住兩用房不是一個專業的建築名詞,是由市場本身發展而來。經常與70年產權的住宅一起被提及,商住兩用房的土地劃撥使用性質是綜合類用地或商業用地,所以產權年限是50年或40年。對於商住房有兩種解釋: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兩用);二是樓下是店面,樓上是住房,產權為同一人。

2017年3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5部門聯合釋出《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專案管理的公告》,全面叫停“商改住”。開發企業新報建商辦類專案,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於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規劃部門不予批准。

“實際上,商住房就是存活於政策夾縫中的產物,本身就違規。目前的政策都在給原來政策管理方面補漏洞。”易居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說,我國土地用地性質中沒有“商住”這個種類。一些開發商做出了違規的建築規劃,致使商住房遊走在灰色地帶。開發商做商業、辦公用地利用率和需求沒有住宅高,他們寧願違規也要改成住宅。

“住宅和辦公的土地差價大約是一倍多,如果改成商住房賣的單價可以拉高一點,這樣開發商可以拿走大部分利潤。”一位不願具名的住宅開放專案負責人告訴記者,“利益的驅動勢必會觸動更多人進行‘商改住’的嘗試。”

相關統計資料發現,從北京2016年以來的市場情況看,普通住宅平均單套總價467萬元,商住公寓平均202萬元。也就是說,商住房的價格大約是同地段普通住宅的一半。在2017年3月26日出臺相關政策的一年時間內,商住房的成交量佔了北京房地產交易市場的一半以上。

為改變這一情況,2007年,北京市住建委就曾針對“商住房”專案發出風險提示。2011年,北京市下發相關通知,要求商業、辦公類專案不得設計成住宅的格局,不能設立單獨的衛生間,開發商自己打隔斷出售的商鋪無法辦理房產證。然而,這些警告都被開發商和購房者選擇性忽視了。

“實際上,已經購入的業主也有好訊息。限購政策出臺後,政府部門又出臺了關於商辦限購政策的補充說明。”北京通州區一家房地產中介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購房者可保持現有;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物件;可以銷售,但購房人應符合政策要求。”

有資料顯示,近10年時間裡,北京市大約成交商辦類物業40萬套以上,其中包括25萬套左右的商住類物業,這部分物業中有90%為個人購買。以此計算,北京市約有22.5萬套商住房為存量房。這部分房屋在出售時,只能賣給滿足購房條件的個人或者企業,這一限制條件無疑會成為商住房流通上的一大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