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安家社>裝修指南>行業資訊>

避免交房4大誤區 | 開發商交房條件

安家社 人氣:2.86W

作為一個理性的消費者,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怎樣才能避免掉入開發商的那些陷阱?而對於開發商的交房條件,消費者應該如何應付呢?

交房時,購房者應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即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材料。實踐中,有部分開發商為避免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在房屋實際尚未達到入住條件時,即通知購房者入住。

因此,購房者在實際驗收房屋時,應當注意水、電、氣是否開通,是否達到基本入住條件,規劃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並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否則,購房人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根據《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消費者又能證明該退房條件成立,購房者就可以拒絕收房。例如,雙方約定收房時要完成精裝修否則購房者可以拒絕收房,如果開發商交付的是毛坯房,購房者當然有權拒絕收房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我國法律規定,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測繪成果表》等“兩書一表”的樓房,購房者可以選擇拒收房屋,相關違約賠償責任應由開發企業承擔。

開發商交房條件 避免交房4大誤區

“如延期交房非開發商的原因,但並不必然免除賠償責任。”魏亮律師說,開發商對延期交房的解釋多種多樣,如惡劣天氣、小區設計變更等,從而以非開發商原因為由而拒絕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對業主在驗房時發現的毛病,如牆面或地磚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結構性問題,一些開發商總會表示這只是小問題,到時讓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設法不讓業主將問題列進驗收檔案裡。

不管發展商陪同人員如何信誓旦旦,業主都應堅持原則,只要發現問題,無論大小,都要在相關檔案或表格中記錄下來。如果樓盤根本就沒準備驗收登記表,則要自備紙筆,將有關問題一一記錄。

驗房時,業主不僅要驗屋內,對於小區的整體規劃也要仔細檢視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如同期建設的車庫、會所、景觀園林等。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將開發商的承諾寫進合同條款中,並儲存好所有可作為合同附件的宣傳資料。檢驗配套設施時即可按合同所載的條文及開發商在售樓時的承諾查驗。如果在入住後發現問題,還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與發展商協商解決。

開發商交房條件 避免交房4大誤區 第2張

但非開發商原因並不等同於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開發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賠償責任。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檔案,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否則,開發商不能輕易免除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律師提醒購房者注意保留相關證據材料。在發生延期交房的糾紛時,購房者一方面應當蒐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相關證據,另一方面應當保留關於延期交房造成的額外損失的證據。

這樣掌握好證據的話,不論在與開發商協商過程中還是在提起訴訟時,都能夠明確其違約事實,既可以按照合同條款主張約定的違約金,在實際損失超過約定的違約金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購房者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從而以事實為依據充分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