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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粽子的文化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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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關於粽子的記載,最早見於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粽”字本作“粽”,《說文新附·米部》謂“粽,蘆葉裹米也。從米,葼聲。”《說文·夂》:“葼,斂足也。”意為鳥飛時收斂腿爪。《集韻·送韻》:“粽,角黍也。或作粽。”

粽子又名“角黍”,最早記載見西晉周處的《風土記》:“仲夏端五,方伯協極。享用角黍,龜鱗順德。注云:端,始也,謂五月初五也。四仲為方伯。俗重五月五日,與夏至同。(同 “鴨”),春孚雛,到夏至月,皆任啖也。先此二節一日,又以菰葉裹黏米,雜以粟,以淳濃灰汁煮之令熟,二節日所尚啖也。……裹黏米一名‘粽’,一名‘角黍’,蓋取陰陽尚相苞裹未分散之象也。”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中,清楚說明用菰葉裹黍米,煮成尖角或棕櫚葉形狀食物,所以稱“角黍”或“粽”。明清以後,粽子多用糯米制作,這時就不叫角黍,而稱粽子了。

從南北朝以後,民間開始有粽子,源自百姓祭奠屈原的說法。

南朝梁的吳均(467—520)在《續齊諧記》中寫道:“陰曆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羅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竹筒貯米,投水祭之。漢建武中,長沙歐回,白日忽見一人,自稱三閭大夫,謂曰:‘君當見祭,甚善 。但常所遺,苦蛟龍所竊。今若有惠,可以楝樹葉塞其上,以五彩絲縛之。此二物,蛟龍所憚也。’回依其言。世人作粽,並帶五色絲及楝葉,皆汨羅之遺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