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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重慶經濟適用房價格 重慶經濟適用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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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經濟適用房

目錄
1、重慶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2、重慶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3、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4、重慶經濟適用房政策
5、重慶經濟適用房價格
6、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重慶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重慶經濟適用房價格 重慶經濟適用房政策

現在房價又呈現上升趨勢,難以承受商品房的高價格,對於廣大的80後年輕一代來說,成家立業已經成為人生的一件大事,他們往往資金不是很充裕,那麼重慶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如何?現在來幫大家解答一下。

重慶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城鎮住房供應體系,加快城鎮住房建設,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經營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辦法。

重慶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城鎮範圍內國有土地上從事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經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指導下,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建設,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限價出售的微利商品房。

重慶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三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經濟適用住房的統一監督管理。

各區縣(自治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內經濟適用住房的監督管理。

計劃、規劃、土地、房屋、物價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經濟適用住房的監督管理。

重慶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經營和監督管理應遵循合理佈局、節約用地、標準適度、功能齊全、保本微利、服務社會的方針,堅持政府調控指導、銀行貸款支援、企業實施運作、社會效益優先的原則。

重慶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五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劃佈局,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適應城鎮化程序的需要。重點發展中小城市的經濟適用住房,適度控制主城區內的經濟適用住房。

重慶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六條 市計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建設、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市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城鎮家庭住房水平、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全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年度建設計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或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2重慶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重慶經濟適用房價格 重慶經濟適用房政策 第2張

重慶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重慶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一、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未備案的以購房家庭辦理產權登記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5年內購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離婚析產和法院判決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按經濟適用住房原出售價格回購。

重慶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應按照不低於計徵單價(實際成交價高於計徵單價的,按實際成交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差價的60%繳納增值收益,用於補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計徵單價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公佈的屆時成都市中心城區享有優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標準中,同一環域範圍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下浮10%為基準計算。

重慶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徵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

重慶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四、曾作為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或共有人,離婚析產後不再擁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再婚組成家庭後可與新組成的家庭成員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可共同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但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原享受的經濟適用住房人均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徵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

3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重慶經濟適用房價格 重慶經濟適用房政策 第3張

重慶市建委公佈了今年第一季度首批經濟適用房的房源情況。新推出的經濟適用房有1917套,最高價格為3150元/平方米,最低為3060元/平方米。凡是符合條件的,均可提出申請,其中包括外來務工人員。

今年首批推出的經濟適用房,98%以上為90平方米以下戶型。房源情況如下:僑苑世家,位於渝北區回興街道雙湖路,有住房1016套,核定基準價格3150元/平方米;盛世年華2棟,位於北部新區經開園鴛鴦北路21號,有住房153套,核定基準價格3099元/平方米;西城尚景,位於九龍坡區九龍園區華園路5號,有住房748套,核定基準價格3060元/平方米。

重慶市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無房(無房屋產權)或現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重慶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60%的家庭,可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具體條件為:1.家庭人均年收入未達到重慶市統計局向社會公佈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2.家庭年收入未達到上一條標準的進城務工農村家庭以及外地來渝常駐人員;3.駐渝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等符合購房條件的人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無房(無房屋產權)或現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60%的家庭,可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達到市統計局向社會公佈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

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二)家庭年收入未達到上一條標準的進城務工農村家庭以及外地來渝常駐人員;

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三)駐渝部隊和人武部、預備役部隊等符合購房條件的人員。

4重慶經濟適用房政策

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重慶經濟適用房價格 重慶經濟適用房政策 第4張

一、供應物件認定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無房(無房屋產權)或現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60%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房: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達市統計局向社會公佈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

(二)家庭年收入未達到上一條標準的進城務工農村家庭以及外地來渝常駐人員

(三)駐渝部隊和人武部、預備役部隊等符合購房條件的人員

二、申請、審批、公示制度的建立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申請、審查和公示制度,已於2007年9月底在重慶市主要媒體和“重慶建設”網站公佈,具體按下列程式進行:

(1)申購人應先到擬購的已批准銷售(公示)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單位領取並填寫《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持申購人家庭人員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住房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向專案所在區縣(自治縣)建委提出申請。

(2)專案所在區縣(自治縣)建委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應告知申購人;符合條件的,在申購人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住所地或申購人現居住地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無投訴或經核實情況屬實的,准予購買,核發給申購人《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認定通知單》,準購資格有效期一年;公示期間有投訴的,由區縣(自治縣)建委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查出投訴情況屬實,申購人確實不符合購買條件的,取消申購資格並告知申購人。

(3)申購人憑《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認定通知單》,按該通知單確定的有效期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專案中選購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三、上市交易管理

經適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準直接上市交易,如果購房人由於特殊原因確實需轉讓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要上市轉讓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5重慶經濟適用房價格

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重慶經濟適用房價格 重慶經濟適用房政策 第5張

市物價局首次大規模公佈了10處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基準價,其中最低的2318元/平方米,最高的3355元/平方米。截至目前,我市相關部門已公佈了14處經濟適用房樓盤價格。市物價局強調,擅自將經濟適用房改作商品房銷售的,除責令退還政策優惠資金外,還將受到經濟處罰。業內人士分析,經適房的入市將起到抑制周邊樓盤價格的作用。

市物價局提醒市民,購房時切忌衝動,要保持冷靜,向開發商索取相關審批檔案仔細檢視,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6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重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重慶經濟適用房價格 重慶經濟適用房政策 第6張

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

供應物件認定標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無房(無房屋產權)或現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60%的家庭,可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1、家庭人均年收入未達到市統計局向社會公佈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

2、家庭年收入未達到上一條標準的進城務工農村家庭以及外地來渝常駐人員;

3、駐渝部隊和人武部、預備役部隊等符合購房條件的人員。

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相關證明資料

1、申購人身份證影印件;

2、與家庭人口相對應的收入證明;

3、與家庭人口相對應住房證明;

4、與家庭人口相對應戶口薄影印件;

5、家庭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產權證影印件。

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操作流程

1、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人戶口在馬尾區的向馬尾區建設局)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並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證明)手續後,報區房管局稽核後,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複核。對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證明。

3、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和評分後,在相關網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和申請人的評分情況,按批次批准購房申請,對經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

5、申請人持批准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向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按得分確定批准順序 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房面積、落戶時間以及困難情況等進行評分,以分數高低確定申購批准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