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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製傢俱產品成為消費者維權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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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女士在建材市場收到一份關於某品牌木門的宣傳單,告訴商家按照宣傳單上看到的木門樣式進行生產,並交了4100元定金。當送貨的時候,她發現商家送的商品與自己定製的木門有很大的出入,而且連門的牌子也不是自己想要的。鄭女士拒絕工人安裝,要求商家退貨,並因為工期的耽誤及受虛假廣告的誤導要求賠償3000元損失費。工商人員接到投訴後立即與商家取得聯絡,確認商家送的貨與消費者的要求完全不一致。經過多次協商,經營者承認了錯誤,退還了定金,並賠償消費者2000元。

高先生於2009年10月定做的整體櫥櫃,施工時發現有些櫃體尺寸不合適無法安裝,經營者同意修改後再安裝。修改後還有部分櫃體有問題,經營者再次提出給維修,並且與消費者做了書面約定,如果維修還有問題,就給消費者相應的賠償。可經過四次的維修櫥櫃還是有問題,維修前後拖了近一年的時間。經調解,經營者同意把剩餘的櫃體部分做好,並賠償了消費者2000元。

據瞭解,目前由於定製傢俱服務缺乏統一的國家或行業標準,經營者銷售服務缺乏應有的服務技能,消費者又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在合同約定的內容中難於自身保護。特別是如果雙方事前沒有對傢俱的尺寸、價格、材質、交貨時間、安裝、退換貨等重要內容進行詳細約定,一旦產生消費爭議,消費者難以退貨並要回貨款。

甘井子消協建議消費者,一是尺寸要明確,最好讓商場的專業人員上門測量,統一計量單位。二是瞭解相關方面知識,可上網查閱相關資料,多瞭解多比較,儘可能多掌握各類材料的特性,作出適合自己的選擇。三是合同要細緻,合同中要明確名稱、種類、級別、數量、交貨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