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安家社>家居百科>百科裝修>

昆明限購政策細則

安家社 人氣:1.48W

昆明限購政策細則

昆明市人民政府 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感謝訪問《 2016年昆明住房限購政策實施細則最新(限購年限)》千呼萬喚始出來,讓人苦等的限購令今天終於“落刀”。繼續放寬廉租住房准入標準,逐步擴大政策受益面,以下由獨特資訊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住房限購政策內容,暫沿用這份說明,僅供參考,如有變動,請以官網釋出內容為主。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昆政發[2011]24號)檔案要求,為鞏固和擴大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現將我市住房限購政策工作實施細則通知如下:

一、限購政策有關規定

(一)限購期間,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可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對已擁有2套住房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昆明市主城四區及呈貢縣行政區域範圍內(含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下同)內向其銷售住房。

凡家庭成員之一的戶籍為昆明市主城四區及呈貢縣行政區域範圍內(含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的家庭均按本市戶籍家庭對待。

(二)限購期間,對能夠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新購1套住房;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的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本市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昆明市主城四區及呈貢縣行政區域範圍內(含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的居民家庭。

(三)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指的是戶口所在地為昆明市主城區及呈貢行政區域範圍內(含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的居民家庭。

(四)限購交易時間認定,新建商品住房以在昆明市房屋登記機關資訊系統網上合同登記備案時間為準,二手住房買賣以房屋登記機關業務收件時間為準。

(五)家庭持有住房套數為新購住房時本市房地產登記資訊系統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備案數量和權屬登記系統記載住房數量之和。

(六)兩人以上共同購房且共同購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購房人已分別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對待。

二、房屋登記機構要加強對居民家庭購房資格的審查,購房人在購買商品住房前,擬購商品住房所在地為主城四區(含三個開發(度假)區)的,向昆明市房屋交易產權管理外提出家庭住房情況核查申請;擬購商品住房所在地為呈貢縣行政區域內的,向呈貢縣住建局提出家庭住房情況核查申請。對違反規定購房的,房屋登記機構不予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三、擬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在簽定購房合同前,應如實填寫《購房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簡稱《申報表》。購附件)。《申報表》作為購房合同的附件之一。

四、擬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應首先持購房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申報表》等有關資料向擬購商品住房所在地房屋登記機構進行購房資格核查,7個工作日後領取《家庭住房查詢結果表》。

五、省直房改辦、市住房保障局或呈貢縣房改辦應當核驗擬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成員的房改住房情況,於2個工作日後將《房改房情況協助查詢表》反饋房屋登記機構。

六、除取得動遷安置房(包括實物安置和貨幣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以外,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簽訂購房合同(包括新建商品房購銷合同、二手住房買賣合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擬購房人家庭所有成員的身份證件(驗原件、存影印件)。

(二)戶口簿(驗原件、存影印件)(軍人等無法提供戶口冊的,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情況及人員戶籍證明)。

(三)已婚的應提供婚姻證明(不能提供婚姻狀況證明檔案的或未婚的,應出具書面《婚姻狀況承諾書》)。

(四)擬購房人簽字的《申報表》。兩人以上共同購房且共同購房人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應分別填寫《申報表》。

(五)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應提交家庭成員之一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六)《房改房情況協助查詢表》。

(七)《家庭住房查詢結果表》。

七、凡屬限購期內購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備案和二手住房轉移登記時,除應當提交《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的要件外,還應提交本規定第四條規定的有關材料。

八、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理銷售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在與購房人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前,應履行對購房人限購政策告知和購房資格稽核義務,核驗購房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房改房情況協助查詢表》等有關資料,並與《申報表》、《家產住房查詢結果表》進行復核。

對符合限購政策的,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理銷售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可進行網上籤約及合同備案;不符合購房條件的,不得進行網上籤約及合同備案。